2019年度教师补充医保参保及下半年保险理赔上门服务的通知

发布者:魏巍发布时间:2019-09-05浏览次数:1050

为进一步促进教职工多层次保障体系科学化、现代化,加强教职工帮扶力度,增强教职工防范风险能力,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调整本市教育系统实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沪教工[2019]14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了招标工作,2019年度教师补充医保确定由新华保险公司承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参保情况介绍

学校是上海市首批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医保”单位,实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长达17年,现已成为学校广大教职工多级多层医疗保障的重要一环。2018年度,学校从降低“门诊医疗保险金”免赔额、提高首发重大病理赔金、扩大就诊机构覆盖面三方面优化了教师补充医保方案。全校共1452人参加补充医保计划,其中学校补贴26.14万元,个人承担11.62万元,参保率从上一保险周期的79.1%提升至85.4%925人次获益累计66.89万元,理赔率达到130%,补充医保已成为广大教职工最关注的服务项目之一,在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增强患病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19年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方案说明

1、参保对象: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才派遣)可自愿参加。

2、保险费用: 480//年。其中,个人承担80/年,其余由学校承担。

3、保险时间:201961日至2020531日。

 42018年度和2019年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方案比较一览表

(上表中括号内数字为2018年度260元保险方案的保险利益,其他数字为2019年度480元保险方案的保险利益)

5、门诊住院指定医院:上海市一级和一级以上公立医院、校医院。

6、理赔方式:每月上门理赔、门诊微信理赔(详见附件2

(注:住院发票仍以线下方式提交)

7、门急诊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对应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注:挂号费发票不予报销)。

8、住院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9、赔付账户:现统一为中国建设银行(由财务处提供数据)。

10、若需要退还门急诊、住院发票原件则需附上发票所对应的复印件,并在个人索赔申请书上写上“退发票”字样。

三、参保缴费时间及操作方法

为了便于参保教职工缴费,规范工会费用收缴、管理的相关工作,本次参保仍将通过建设银行APP自主缴纳(详见附件1)。

缴费时间:201996日(周五)、97日(周六)、98日(周日)、99日(周一)15:00

为更好服务教职工,协助指导APP操作使用,建设银行将于96日(周五)9:00-15:00松江校区教学楼A楼和B楼之间的E银行提供手机支付开通服务,请需要办理业务的老师带好身份证、建设银行卡、本人手机(限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咨询或办理。

四、2019年下半年保险理赔上门服务安排

20191022日(周二)

20191119日(周二)

20191224日(周二)

202017日(周二)

具体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3:00

服务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106室(校教工之家)

门急诊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发票对应的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挂号费发票不予报销)

住院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五、2018年度新华保险理赔工作后续安排

为保障教职工保险利益,上一参保年度(201861-2019531日)发票报销截止时间是20191231日,请有需要的教职工尽快完成理赔。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巍              联系电话:67791254

    邮箱:gh@sues.edu.cn        地    址:行政楼507

 

附件1:工会费缴费步骤说明.pdf

     附件2:新华保险门急诊手机在线理赔说明.pdf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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