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服务指南(2018版)

发布者:刘萃慧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576

补充医保是上海市教育系统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目前,平安公司该项保险费用为260元,其中学校行政承担180元,个人承担80元,自愿参保。每年上半年由校工会通知集中办理参保。  2017年起,平安保险除指定的138家医院外,新增“校医院”为该项保险就诊机构之一。

一、参保对象

在职在编(含人才派遣)

二、上门理赔

(一)平安保险公司来校理赔服务时间

2018320日(周二)

2018424日(周二)

2018522日(周二)

2018619日(周二)

2018710日(周二)

上午10:00—下午3:00  

(二)理赔地点:

松江校区行政楼106室(校教工之家)

三、理赔材料

(一)门急诊理赔:(填写门诊医疗理赔申请表)

1、门急诊就诊原始收据(挂号单除外)

2、门诊就诊费用单次或同日超过400元以上必需提供相应病历复印件

3、检查费用超过200元的须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

(二)住院理赔:(填写人身保险理赔申请表)

1、原始发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收费明细表复印件

5、如在其他商业保险已理赔过的,须提供其他商业保险理赔明细清单

四、网上自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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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理赔信息,无需寄送任何书面资料,1天结案,便捷快速。所有原始发票请妥善保存,以备平安抽查。

五、保险利益说明:

(一)补充医疗保险内容:

保险项目

免赔额

保险金额

报销比例

补充门诊医疗保险金

600

1500

70%

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2600

70%

(二)重大疾病保障内容:

保险项目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

首次确诊的30种重大疾病,按保额赔付

15

(三)附加人身险保障内容:

保险项目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

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额赔付

2

意外残疾

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残疾,按残疾等级比例赔付

2

详细参保事项可参阅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登录校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

平安保险咨询电话:62078884   62078654

六、注意事项

1、就诊医院需在指定139家医院就诊,方可办理理赔:①平安保险公司指定的138家医院;②上海市皮肤科医院:武夷路196号、闸北区宝德路1278号;③松江校区校医院

2、如需退还原始发票的职工请同时递交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并准备好贴足38元的邮票(票据较多的请准备48元邮票)的返寄信封,写明收件地址、邮编等信息。方便保险公司退回。

3、若需变更银行账号,请准备身份证正反面、新银行卡正面(或存折有效内页)复印在同一页,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07)盖章后,原件1份自行交保险公司,复印件1份交校工会留存。

4201761日—2018531日发票报销截止至2018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