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海上最美家庭”的通知

发布者:虞抒叶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1588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三个注重”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学校教职工家庭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家庭观,宣传教职工家庭的先进事迹,推动形成争当最美家庭、弘扬良好家风的浓厚氛围,以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推荐2021年度“海上最美家庭”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海上最美家庭”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类型及条件

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重点推荐铭记党史党恩、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精神、弘扬家国情怀的最美家庭典型;同时注重寻找推荐厉行节约、低碳环保、践行垃圾分类减量、投身“美丽家园”建设等绿色节俭家庭,以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家庭典型;继续寻找推荐在清正廉洁、热心公益、投身抗疫、孝亲敬老、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科学教子、崇尚学习和健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原则上,推荐的“海上最美家庭”需获得区级最美家庭。

本次活动市妇联分配至市教育系统3个名额,原则上,推荐为“海上最美家庭”需获得上海市教育系统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荣誉。

二、 申报要求及时间节点

各申报家庭需填写《2021年“海上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1),表内主要事迹200-500字,内容真实、具体、生动,集中体现申报家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详细事迹、家庭照片作为附件上传。

推荐表(电子版)请于2021513日(周三)前发至gh@sues.edu.cn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做到可信、可学、可推广。

2、报送前须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审查。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体现被推荐家庭的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

四、联系方式

  人:李 霞  魏 巍

电   话:67791439

附件:

附件1:《2021年“海上最美家庭”推荐表》.docx


校妇女工作委员会

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