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4月26日经校第三届教代会通过)

发布者:2002年4月26日经校第三届教代会通过发布时间:2006-09-04浏览次数:98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务公开的若干意见。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高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加强民主监督、全面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对领导干部树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对于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依法办学的自觉性,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纪委加强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2.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利。
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事项。包括学校重要规划、决策和实施方案、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经费预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
2.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包括校内教职工收益分配、聘任聘用、职务评聘、晋级晋职、考核奖惩、集体福利、劳动保护等;
3.有关学生切身利益的情况。包括教育收费项目、标准,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纪律和录取等;
4.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项。包括干部评议、干部推荐、干部任免以及任前公示等。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校每年要举行一次教代会。要通过教代会全体会议以及闭会期间代表组长联席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等各种形式听取、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学院二级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二)其他形式
1.会议形式。学校通过校务委员会会议、中层党政干部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代表组长会、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2.公文形式。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3.媒体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广播站和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公开校务,有的部门也可以利用挂牌服务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4.其他形式。设立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设立网上书记、校长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监督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等。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教代会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行政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务委员代表、校长办公室、工会、纪委(监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3.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反馈办公室,负责监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反馈,办公室设在工会。
4.各部处负责落实业务范围内校务公开的相关事项专人负责。
六、其他
1.各部门、各院系应该参照校务公开的基本精神,制定相应的办法。
2.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符处,则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