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四次教代会召开提案交办会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4-11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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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下午,校工会、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在行政楼B402会议室召开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田信灿,提案工作组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史健勇,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沈海庆,副主席陆展华,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叶峰以及所有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提案工作组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史健勇主持。
    会议对四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做了说明。四届四次教代会期间,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对提案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各部门工会和教代会各代表小组按提案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20个部门的182人次代表参与提案工作,共征集到有效提案52件。涉及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教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工作、民生工程、学校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
    会议根据《提案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上述52件提案分别转交各承办部门,对提案办理流程及要求做了明确说明。
    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田信灿在会上讲话,他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第一、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承办部门要定好承办领导和承办人员,承办部门和会办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以承办部门为主体,会办部门协助办理,要制定详细的办理计划,特别是涉及到学校2011年事实工程的提案,相关部门要及时拿出办理方案,确保事实工程顺利完成。第二、要提高提案办理的透明度。坚持“开门办理”,承办部门要与提案人直接见面,加强与提案人的互动,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第三、要保障提案办理质量,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按时解决到位;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而且要使提案人信服。提高提案办理满意率。第四、提案工作组要加强跟踪督查,做到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复后有跟踪落实,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确保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