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上海市职代会条例》),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2、《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2011年4月18日下发。
3、“上海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 2011年4月19日举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最近召开的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巩固、规范和深化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月19日下午,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召开上海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总结和交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研究和部署新形势下重点推进校务公开的工作和任务。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市教卫党委书记李宣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志军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教卫党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薛明扬,市教卫党委副书记杜慧芳,市教卫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高德毅以及李瑞阳、印杰、黄也放、夏玲英等领导,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教委直属单位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260余人出席会议。市教卫党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薛明扬主持会议。
会上,首先向教育系统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上海电力学院、徐汇区教育局以及荣获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颁发了奖状。
周志军副主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教育系统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取得的成绩。他对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以贯彻《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契机,积极推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取得新的突破。当前要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在教代会民主管理中全面贯彻《条例》,争取在丰富教代会审议内容、校务公开方法上,在开展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上以及在提高教代会提案工作水平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第二,各级工会要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将民主管理作为建立和完善工会维权机制的核心工作抓紧抓好。工会要以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抓手,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帮助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全面落实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研究和解决民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李宣海书记在讲话中,全面回顾和总结了本市教育系统近十年来在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成效之一,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多年来,“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为主负责,纪委和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市、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多级多层次的校务公开体系基本形成。成效之二,是各级各类学校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普及化和规范化。目前,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建制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教代会职权进一步落实。教代会重大事项票决制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普教系统学校教代会和部分高校教代会已经全面实行民主评议干部。成效之三,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创新。通过校园网、局域网等网络化、信息化平台以及通气会、发布会、恳谈会、听证会、旁听会等形式,提高了校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在校务公开内容上进一步突出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学校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宽,校务、学术、学位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民主党派恳谈会以及著名专家学者、党外知名人士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成效之四,是多年来先后涌现出一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全市教育系统已有50余家单位先后获得了全国和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上海市职工最满意的企事业单位等殊荣。
李宣海书记对今后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完善监督、平衡、表达和维权等机制以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防止领导干部行为失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第二,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一是校务公开要突出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公开内容上要做到,凡是不涉及到党内秘密、商业秘密的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凡是涉及学校重大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必须公开,凡是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在三方面要有新的突破。首先是在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上有所突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六部委、上海市纪委等四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教育系统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其次是在教代会推行票决制、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上有所突破。对单位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教代会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教代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任何人都具有约束力。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提案征集率、处理率和落实率。再者,要积极探索校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以及其他公开制度的有机衔接,做到统筹安排、整体规划,同步推进。第三,加强领导,推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各种工作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并形成适合各类学校的指导性措施。加强民办学校、高校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支持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组织形式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级工会要承担好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发挥好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
王晓龙主席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本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他指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已被列入《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开局之时,上海市召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会,总结交流全市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同时又指出,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制度是基础,职权落实是关键,作用发挥是目的。他对上海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组织、教职工参与的学校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会组织要积极促进党政领导和广大教职工在思想认识上的提升,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第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确保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规范、稳定、持续向前推进。上级教育工会要加强对下级教育工会尤其是学校工会的指导,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教代会、校务公开的配套制度,逐步推行教代会工作检查制度、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教代会提案办理制度、校情发布会制度、设立校务公开栏、建立信息公开网等制度和措施,不断丰富民主管理的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主管理的新的实现形式和实现途径。第三,重在职权落实,增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要在落实教代会四项职权上下功夫,把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实行校务公开、落实教代会职权的重点内容:落实教代会建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民主评议权。第四,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教代会与校务公开制度与时俱进。学校新建、改革、改制、合并要坚持把建立教代会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计划、同步实施。要坚持把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重视二级教代会建设,努力构建教代会网络体系。要加强民办高校的教代会建设,使教代会与学校投资方形成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成果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在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同时,维护和发展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五,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为学校民主管理深入、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提高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水平,日前,市教卫党委、市教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