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工网球协会章程

发布者:校工会发布时间:2012-05-30浏览次数:59

[center]第一章  总则[/center]
第一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工网球协会(以下简称网协)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我校网球爱好者自发组织的群众性业余团体。
第二条  网协以展示工程大人风采,建设学校精神文明为原则,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交流友谊,弘扬拼搏精神,倡导健康人生为目的,积极开展网球运动。

[center]第二章  组织机构[/center]
第三条  网协接受校工会领导,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并由领队、教练、会长及副会长组成委员会,作为网协行政、业务领导机构。网协设领队和教练各一名,由校工会委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由协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四条 领队负责协会全面领导和管理协调工作;教练负责协会的业务建设,包括网协的发展战略、日常训练和比赛现场指导; 会长及副会长负责协会的具体事务工作,协助教练开展业务建设,组织日常训练及比赛活动。

[center]第三章  会员[/center]
第五条  凡本校热爱网球运动且具有一定网球技能,能够自愿遵守本章程规定的教工,可提出申请,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被吸纳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应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必须遵守本章程,努力提高网球技术水平,完成网协里的各项任务;
    2. 会员应积极认真参加日常训练、比赛等有关活动,不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会长或副会长,一年内无故缺席活动10次或累计缺席30次的,应视同自动退会;
    3.会员应服从委员会成员的安排,球场上不得污言秽语,侮辱攻击他人,不得施以暴力行为,会员如有上述行为发生,情节恶劣者将予以除名; 
    4.会员之间应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团结拼搏,珍惜资源,爱护设施和器材,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树立优秀的道德风尚; 
    5.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退会的自由。
 
[center]第四章  活动内容[/center]
第七条 本协会坚持各项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坚持每周一次的训练活动,坚持一切活动在不影响教工正常工作生活的前提下进行。 
第八条 定期组织会员参加网球规则及技战术的学习,每年参加1-2次的高水平比赛观摩活动。
第九条  组织一支网球代表队,每年参加一定次数的校内外邀请赛、汇报赛和友谊赛等比赛活动。 

[center]第五章  活动经费 [/center]
第十条 网协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校工会支持,按照学校每年的预算严格执行,并由专人负责,网协将定期公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center]第六章  附则[/center]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经领队、教练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后由工会作出。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经事宜解释权归校工会。
 
                               [right]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11年11月14日[/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