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松江大学城教师子女在松入学入托工作的操作意见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5-26浏览次数:185

    为进一步满足松江大学城各高校引进人才的需要,切实解决大学城高校教师子女的的后顾之忧,努力为园区教师落户松江、安心从教创设宽松环境,现拟制定2009年松江大学城教师子女在松入学入托工作操作意见,具体如下:
   一、受理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为松江大学园区七所高校任教的在编在职的教师子女。
    二、安置范围:
    1、学前教育阶段(指公办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
    2、义务教育阶段(指公办小学一年级-五年级、预初-初三年级)
    三、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凡完全符合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或转学要求将由教育局按所属学区进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安置。凡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区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班级学额情况、招生计划等,进行统筹安置。
    1、在松购房。学生(幼儿)父母在松购房的出示户口薄、房产证或预售合同及房价全额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迁移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调动或正式人事关系,全家户籍迁移至松江的提供上海市常住户口薄(上海市蓝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人才引进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松有固定住所。在松江所属学区办理正常房屋租赁手续,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在松江大学园区七所大学任教的义务教育阶段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参照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父母在园区七所大学任教的学前教育阶段港澳台籍幼儿、外国籍幼儿按《200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到指定幼儿园入园,同时需提供松江区台办、侨办办理身份认定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学生(幼儿)家长认真填写《大学城教师子女入学入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根据《申请表》要求提供户籍性质、居住情况、学籍证明、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属港澳台籍学生的还需到松江区台办、侨办办理身份认定工作。
    2、各大学工会(或妇委会)负责本校教师子女在松入学入托工作的受理工作,核准《申请表》附件原件复印件,填写《汇总表》报大学城服务办公室,并抄送各高校人事处备案。
    3、大学城服务办公室受理审核、汇总各高校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区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班级学额情况、招生计划等,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置,并将安置情况反馈至大学城服务办公室及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5、各大学负责部门通知相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入托手续。
    四、日程安排 
    1、5月18日-5月31日:各高校调查摸底,受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2、6月01日-6月10日:大学城服务办审核、汇总材料。
    3、6月11日-6月30日:区教育局复核材料
    4、7月05日-7月15日:区教育局安置并反馈部分结果(初定)。
    5、8月25日-8月30日:区教育局反馈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学生安置情况,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附一: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转学办理流程 :家长持安置调配单、外区县(外省市)转学联系单(证)及相关转学材料原件到教育局招办审核、盖章——转入校接收盖章——外区县转出校出具“转学证明”和学生材料——学生到转入校报到入学。

    附二:幼儿园招生对象:
   小班:出生于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的幼儿
   中班:出生于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的幼儿
   大班:出生于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的幼儿
                                                

 松江大学城服务办公室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