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相关部门、各学前教育机构:
根据国家教委1996年第25号文件《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园(所)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1、严格执行市教委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原则及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招生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本区学前教育招生改革。
2、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率先满足并确保3足岁幼儿入园,其余4—6岁幼儿的转园严格按学额及相关条件予以落实。
3、经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园所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度开设托班,以满足3岁前婴幼儿的入托需求。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凡符合《200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所规定的适龄幼儿,各园需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招生范围依次满足符合相关条件的幼儿入园。除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松江区荣乐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在以本学区为主、荣乐居委会优先的原则下提前开展外,各园不可视家长情况另设条件,或不予入园、或跨学区招生、或违反区规定学额招生。招生公告和结果应及时在相关区域内向家长公告,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2、坚持托、幼分类教育的原则。
根据本区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全区各园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三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定点设立托班”、“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镇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示范点”及“各园亲子点”给予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各镇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有条件者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也可设立托班。
3、坚持摸底登记与入园公告分步实施的原则。
凡符合2009年松江区幼儿园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可在区托幼办统一设定的摸底报名登记时间,根据《2009年松江区幼儿园摸底报名学区划分表》(见附件1和附件2)到相应学区(大学区)内任选一所幼儿园登记幼儿信息。各学区在汇总预报入园幼儿数的基础上,根据学区内生源实际分布情况及各园班额、学额的设置,再次明确各园具体招生范围(小学区),并向社会公示。
4、坚持区级统筹、学区内协调的原则。
根据今年生源分布情况,城区20所公办园共划分为8个摸底报名学区,各镇15所幼儿园按地理区域划分为14个摸底报名学区。各园招收的班额、学额由区托幼办结合各学区实际入园需求数及各园实际情况统一设定;各园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学区内相关幼儿园结合本学区幼儿摸底报名情况及相关招生条件等自主协商确定,以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依次入园;摸底报名后产生的生源分布不均由区托幼办统一调配。
5、坚持招生工作统筹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区托幼办结合“松江区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的相关要求,做到对整个招生工作的全程调控与督查,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要求
(一)学额设置
1、各园必须按规定控制学额。学额由区托幼办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区的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原则上参照以下学额设定,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附每班学额:
市示范性幼儿园: 小班25名;中班30名;大班35名
区一级以上幼儿园:小班25—30名;中班30—35名;大班35—40名
其他各类幼儿园: 小班25—35名;中班30—40名;大班35—45名
2、严禁不足龄幼儿及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入园,同时各园应根据幼儿不同年龄编入相应班级。
(二)招生条件
1、全区范围内出生于2005.9.1—2006.8.31的小班年龄段幼儿。
2、入园幼儿的户籍必须跟随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凡幼儿单独户籍的一律不予认可(户籍迁移截止期为2009年3月31日)。
3、入园幼儿须居住于本区四所街道及各镇,居住地以父母持有的房产证为准(购房截止期原则上为2009年3月31日)。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
(1)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市蓝印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2)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市人事局批准人才引进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三)招生时间
1、市示范性幼儿园(松江区荣乐幼儿园)摸底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4月25日、26日。
2、全区幼儿园摸底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5月23日、24日。
3、入园范围公告时间:2009年6月29日—7月3日(见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幼儿园公告栏)。
4、入园通知书发放时间:2009年7月18日。
(四)招生范围
1、本区四所街道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按下列条件依次满足:
(1)持有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幼儿(户籍在本区四所街道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地址为准)。
(2)持有本区各镇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松江四所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3)持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松江四所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4)持有外省市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松江四所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2、本区各镇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按下列条件依次满足:
(1)持有本镇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房产(或宅基地证)的适龄幼儿(户籍在本镇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地址为准)。
(2)持有本区其他街道或各镇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本镇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3)持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本镇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4)持有外省市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本镇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备注:各园须依次满足上述条件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学额未达标的前提下,可适度自主扩大招生范围。
3、港、澳、台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居住于本区范围内并愿意在本区入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到下列指定幼儿园就读:上海依乐幼儿园、上海西外外国语幼儿园、上海和谐幼儿园、上海乐景运动幼儿园、上海松江幼儿天地比华利幼儿园。(2)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区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入公办幼儿园的,可参照本区外省市适龄幼儿入园及上海市外籍适龄幼儿入园的相关要求就近入园。
(五)报名地点
按区托幼办划定的摸底报名学区到相关幼儿园预报登记。(见附件1和附件2)
(六)报名时所需材料
1、儿童预防接种卡、户口簿与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2、外省市户籍幼儿除带好以上相关证件外还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综合保险证明(二年内累计12个月以上)、在松工作(一年以上)单位证明。持有本市蓝印户籍或本市人事局批准的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证件。
3、动迁户须带好户口簿、动迁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原件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动迁截止期原则上为2009年3月31日。
(七)中大班幼儿的转园或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城区指定以下幼儿园具体负责相关区域内中大班幼儿的转园或补充入园工作:西林幼儿园(岳阳街道)、绿洲艺术幼儿园(方松街道)、维罗纳幼儿园(永丰街道)、蓝天幼儿园(中山街道);各镇相关幼儿园(九亭镇中心幼儿园、泗泾镇中心幼儿园、新桥镇中心幼儿园、车墩镇中心幼儿园、张泽镇中心幼儿园、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应严格按学额及相关条件招收中班幼儿。
2、为保证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让在园幼儿有一个较稳定的受教育环境,幼儿的转园或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补充入园条件:全区范围内出生于2004.9.1—2005.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03.9.1—2004.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范围参照小班幼儿招生范围,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报名时间与报名所需材料同前)其中已在各镇幼儿园就读,申请转入四所街道幼儿园的,须属本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四所街道房产证。
(八)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松江区荣乐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按“自主招生、免试入园、本学区为主、荣乐(居委会)优先”的原则面向幼儿园所属学区(学区五)招生,当报名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报名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则按序录取(“序”由荣乐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拟订)。凡被荣乐幼儿园提前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到其他园所报名;凡未被荣乐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可于全区幼儿园摸底报名登记时间到学区内其他幼儿园报名登记。
四、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
1、学额设置:民办幼儿园的学额严格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标准执行。民办三级幼儿园可根据园舍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5人以内)。
2、招生对象:已注册并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20所民办幼儿园中,民办二级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参照公办幼儿园条件,率先满足就近适龄幼儿入园外均可面向全区招生;民办三级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以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
3、报名登记: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面试,报名登记时间由各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4、招生宣传:民办幼儿园可向社会或媒体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思想与办学成效,但内容必须真实可信,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向幼儿家长作出有悖于招生政策的任何承诺。
5、上海依乐幼儿园优先满足方松街道适龄幼儿入园,同时面向全区招生。
五、0—3岁婴幼儿的早教
1、城区定点开设托班有7处:方塔幼儿园分部、上海依乐幼儿园、上海西外外国语幼儿园、上海和谐幼儿园、永丰街道秀南托儿所、岳阳街道景德路托儿所、方松街道方松托儿所。上述园所在优先满足就近适龄婴幼儿入托的情况下,均可面向全区招生。
2、其他0—3岁散居婴幼儿可到“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镇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示范点”及“各园亲子点”接受不同形式的早教服务与指导。
六、招生流程
预测调研—制定政策—社会公示—摸底预报—区级统筹—学区协调—宣传解释—入园公告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委1996年第25号文件《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园(所)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1、严格执行市教委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原则及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招生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本区学前教育招生改革。
2、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率先满足并确保3足岁幼儿入园,其余4—6岁幼儿的转园严格按学额及相关条件予以落实。
3、经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园所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度开设托班,以满足3岁前婴幼儿的入托需求。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凡符合《200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所规定的适龄幼儿,各园需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招生范围依次满足符合相关条件的幼儿入园。除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松江区荣乐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在以本学区为主、荣乐居委会优先的原则下提前开展外,各园不可视家长情况另设条件,或不予入园、或跨学区招生、或违反区规定学额招生。招生公告和结果应及时在相关区域内向家长公告,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2、坚持托、幼分类教育的原则。
根据本区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全区各园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三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定点设立托班”、“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镇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示范点”及“各园亲子点”给予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各镇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有条件者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也可设立托班。
3、坚持摸底登记与入园公告分步实施的原则。
凡符合2009年松江区幼儿园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可在区托幼办统一设定的摸底报名登记时间,根据《2009年松江区幼儿园摸底报名学区划分表》(见附件1和附件2)到相应学区(大学区)内任选一所幼儿园登记幼儿信息。各学区在汇总预报入园幼儿数的基础上,根据学区内生源实际分布情况及各园班额、学额的设置,再次明确各园具体招生范围(小学区),并向社会公示。
4、坚持区级统筹、学区内协调的原则。
根据今年生源分布情况,城区20所公办园共划分为8个摸底报名学区,各镇15所幼儿园按地理区域划分为14个摸底报名学区。各园招收的班额、学额由区托幼办结合各学区实际入园需求数及各园实际情况统一设定;各园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学区内相关幼儿园结合本学区幼儿摸底报名情况及相关招生条件等自主协商确定,以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依次入园;摸底报名后产生的生源分布不均由区托幼办统一调配。
5、坚持招生工作统筹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区托幼办结合“松江区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的相关要求,做到对整个招生工作的全程调控与督查,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要求
(一)学额设置
1、各园必须按规定控制学额。学额由区托幼办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区的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原则上参照以下学额设定,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附每班学额:
市示范性幼儿园: 小班25名;中班30名;大班35名
区一级以上幼儿园:小班25—30名;中班30—35名;大班35—40名
其他各类幼儿园: 小班25—35名;中班30—40名;大班35—45名
2、严禁不足龄幼儿及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入园,同时各园应根据幼儿不同年龄编入相应班级。
(二)招生条件
1、全区范围内出生于2005.9.1—2006.8.31的小班年龄段幼儿。
2、入园幼儿的户籍必须跟随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凡幼儿单独户籍的一律不予认可(户籍迁移截止期为2009年3月31日)。
3、入园幼儿须居住于本区四所街道及各镇,居住地以父母持有的房产证为准(购房截止期原则上为2009年3月31日)。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
(1)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市蓝印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2)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市人事局批准人才引进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三)招生时间
1、市示范性幼儿园(松江区荣乐幼儿园)摸底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4月25日、26日。
2、全区幼儿园摸底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5月23日、24日。
3、入园范围公告时间:2009年6月29日—7月3日(见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幼儿园公告栏)。
4、入园通知书发放时间:2009年7月18日。
(四)招生范围
1、本区四所街道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按下列条件依次满足:
(1)持有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幼儿(户籍在本区四所街道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地址为准)。
(2)持有本区各镇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松江四所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3)持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松江四所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4)持有外省市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松江四所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2、本区各镇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按下列条件依次满足:
(1)持有本镇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本镇房产(或宅基地证)的适龄幼儿(户籍在本镇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地址为准)。
(2)持有本区其他街道或各镇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本镇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3)持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本镇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4)持有外省市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购房于本镇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备注:各园须依次满足上述条件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学额未达标的前提下,可适度自主扩大招生范围。
3、港、澳、台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居住于本区范围内并愿意在本区入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到下列指定幼儿园就读:上海依乐幼儿园、上海西外外国语幼儿园、上海和谐幼儿园、上海乐景运动幼儿园、上海松江幼儿天地比华利幼儿园。(2)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区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入公办幼儿园的,可参照本区外省市适龄幼儿入园及上海市外籍适龄幼儿入园的相关要求就近入园。
(五)报名地点
按区托幼办划定的摸底报名学区到相关幼儿园预报登记。(见附件1和附件2)
(六)报名时所需材料
1、儿童预防接种卡、户口簿与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2、外省市户籍幼儿除带好以上相关证件外还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综合保险证明(二年内累计12个月以上)、在松工作(一年以上)单位证明。持有本市蓝印户籍或本市人事局批准的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证件。
3、动迁户须带好户口簿、动迁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原件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动迁截止期原则上为2009年3月31日。
(七)中大班幼儿的转园或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城区指定以下幼儿园具体负责相关区域内中大班幼儿的转园或补充入园工作:西林幼儿园(岳阳街道)、绿洲艺术幼儿园(方松街道)、维罗纳幼儿园(永丰街道)、蓝天幼儿园(中山街道);各镇相关幼儿园(九亭镇中心幼儿园、泗泾镇中心幼儿园、新桥镇中心幼儿园、车墩镇中心幼儿园、张泽镇中心幼儿园、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应严格按学额及相关条件招收中班幼儿。
2、为保证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让在园幼儿有一个较稳定的受教育环境,幼儿的转园或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补充入园条件:全区范围内出生于2004.9.1—2005.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03.9.1—2004.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范围参照小班幼儿招生范围,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报名时间与报名所需材料同前)其中已在各镇幼儿园就读,申请转入四所街道幼儿园的,须属本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四所街道房产证。
(八)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松江区荣乐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按“自主招生、免试入园、本学区为主、荣乐(居委会)优先”的原则面向幼儿园所属学区(学区五)招生,当报名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报名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则按序录取(“序”由荣乐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拟订)。凡被荣乐幼儿园提前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到其他园所报名;凡未被荣乐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可于全区幼儿园摸底报名登记时间到学区内其他幼儿园报名登记。
四、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
1、学额设置:民办幼儿园的学额严格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标准执行。民办三级幼儿园可根据园舍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5人以内)。
2、招生对象:已注册并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20所民办幼儿园中,民办二级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参照公办幼儿园条件,率先满足就近适龄幼儿入园外均可面向全区招生;民办三级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以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
3、报名登记: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面试,报名登记时间由各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4、招生宣传:民办幼儿园可向社会或媒体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思想与办学成效,但内容必须真实可信,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向幼儿家长作出有悖于招生政策的任何承诺。
5、上海依乐幼儿园优先满足方松街道适龄幼儿入园,同时面向全区招生。
五、0—3岁婴幼儿的早教
1、城区定点开设托班有7处:方塔幼儿园分部、上海依乐幼儿园、上海西外外国语幼儿园、上海和谐幼儿园、永丰街道秀南托儿所、岳阳街道景德路托儿所、方松街道方松托儿所。上述园所在优先满足就近适龄婴幼儿入托的情况下,均可面向全区招生。
2、其他0—3岁散居婴幼儿可到“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镇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示范点”及“各园亲子点”接受不同形式的早教服务与指导。
六、招生流程
预测调研—制定政策—社会公示—摸底预报—区级统筹—学区协调—宣传解释—入园公告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二○○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