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使进一步引领广大女教职工主动适应我校改革发展新常态,立足三尺讲台,积极创先争优。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沪教妇(2015)3号《关于开展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校创建巾帼文明岗:
1、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集体,女性须占该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
2、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集体必须是优秀的团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无违法违纪、责任事故等现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管理、服务、科研等方面出类拔萃,有良好的职业文明形象。
(二)校巾帼建功标兵:
1、在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2、政治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成绩突出。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4、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创建现代化特色大学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名额:
创建校巾帼文明岗名额:6—10名
校巾帼建功标兵名额:6—10名
各部门可根据创建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学校将在此基础上创建上海市及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1个和推荐上海市及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1名。
二、校巾帼文明岗创建评选内容
创建集体以“九个一”为主要内容,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行动:
(一)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创建集体要紧贴本部门的发展趋势和女职工成长成才的需求,制定本部门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计划,并召开学习动员会,使创建集体成员领会创建工作意义、要求和步骤,统一思想,引导人人参与创建活动。
(二)开展一次业务主题活动。创建集体要按照本部门标准或发展目标,开展一次岗位练兵、节能减排、小发明小制作、改进服务方式、征求合理化建议等主题活动,激发创建集体成员创新开拓精神,在工作上不断精益求精。
(三)开展一次学习先进活动。以“我爱我的岗位”为主题,组织班组演讲活动,或与优秀女性个人或集体座谈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学互长;引导创建集体成员把个人的理想融入“中国梦”,以实际行动助推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四)开展一次读书会活动。积极响应市妇联开展的“智慧女性成才行动”上海女性读书系列活动,在创建集体中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创建集体成员养成阅读习惯,开拓视野,丰富精神生活。
(五)开展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创建集体发挥自身资源,组织开展或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在公益活动中增强团队凝聚力。
(六)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创建集体要将创建过程及成果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建期间,请领导评议创建工作,征求意见;请服务对象评议创建工作和创建质量,并形成专门的创建评议。
(七)开展一次检查交流活动。要按照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要求,组织学校内创建集体开展专门的对口检查交流活动,并对创建集体进行最终审核。
(八)开辟一块宣传阵地。在创建活动开展期间,各创建集体要以纸质、数字化等形式宣传创建成效;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本部门创建花絮及成果。
(九)做好一本台帐。创建我校巾帼文明岗的集体要按照校工会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巾帼文明岗创建手册》内容,记录好创建过程,在创建活动结束时,要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并接受校工会的检查;要严格按照“九个一”的内容,记录好创建过程,并撰写创建工作总结。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校巾帼文明岗:各部门工会将按评选范围、条件将创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1)包括创建集体全称、职工人数、女职工人数、集体负责人姓名、职务、手机、曾获荣誉及简介等,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校工会。
2、校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民主推荐,7月~9月,根据评选要求,各部门工会以民主推荐的形式确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并于 9月 15日前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2)报送校工会。
联系人:沈英姿 电 话:67791254
地 址:行政楼415会议室 工会邮箱:gh@sues.edu.c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