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师补充医疗保险上门理赔的通知

发布者:梅运笋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110

2015年《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理赔事项如下:

一、办理办法:

(一)平安保险公司来校理赔时间及地点:

(1)2015年9月22日(周二)

(2)2015年10月20日(周二)

(3)2015年11月24日(周二)

(4)2015年12月22日(周二)

(5)2016年1月12日(周二)

时间:上午10:00—下午2:30

地点:行政楼106室(校教工之家)

(二)发票有效时间及理赔所需材料:

发票有效时间: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

门急诊:

1)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2)单次就诊费用超过400元的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

院:

1)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和药品明细单;

3)出院小结复印件。

(注意事项:需在下列139家医院就诊,方可办理理赔:平安保险公司指定的138家医院;上海市皮肤科医院:武夷路196号、闸北区宝德路1278号)

二、保险利益说明:

(1)补充门诊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1100元。

(2)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2000元。

三、咨询电话:62078884 62078655

四、详细事项

可参见中国平安2014年《上海教委福利手册》(登录工会网站http://gh.sues.edu.cn/查看)。

 

校工会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