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女教职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锐意创新,积极投身于学校博士点申报和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建设,根据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19-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全校教职工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

(二)推荐评选名额:

校三八红旗手评选名额:6—10

校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名额:6—10

各部门可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学校将在此基础上评选产生上海市和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各1个)推荐名单。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个人推荐和评选

1.校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勇创一流业绩,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为推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做出较大贡献。

3)具有中国国籍,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20630日,在沪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在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女性教职工。

4)原则上需近两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在本专业领域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有突出成绩者。近两年已获得校级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2.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条件

除具备本次校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外,原则上曾须获得过校三八红旗手或校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3.市三八红旗手推荐条件

除具备本次校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外,须曾获得过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或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在本专业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近两年已获得全国荣誉或市级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集体推荐和评选

1.校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校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为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校、区、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2.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条件

除具备本次校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外,原则上曾经获得过校三八红旗集体或校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

3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条件

除具备本次校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外,原则上曾经获得过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或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各部门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意见,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确定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名单。

(二)推荐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选优推优,充分体现我校女性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各部门要将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比工作与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工作相结合,注意挖掘和积累典型事迹。在做好创建评选工作的同时,将评选工作及特色典型人物信息及时上报校妇工委、工会女工委。

(四)副局级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40岁以下女性比例不低于30%,专职妇女干部比例不超过5%。被推荐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人选是机关事业干部的,须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

(五)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校妇工委、工会女工委负责日常组织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评选校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请报送附件12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含电子版)。

推荐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请报送附件34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含电子版)。

推荐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请报送附件56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含电子版)。

以上请各部门于1113日前统一报送。三八红旗手审批表每份须同时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电子版)。

五、奖励办法

校妇工委、工会女工委将于2021年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会上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上海市级各类先进由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进行奖励和表彰。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霞、魏巍 联系电话:67791439

邮箱:294424250@qq.com地址:行政楼505

  

  

  

附件: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doc

附件3《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doc

附件6《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doc

  

  

  

校妇女工作委员会

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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