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教职工生活保障工作
    工会保障工作涉及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做好工会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教职工办实事的重要途径。因此,学校和各部门两级工会应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工会保障工作。
    下面,我对我校保障工作整体情况和大家做一个交流。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一、 医疗保障方面
1、医保种类(2大类,包括5个保险):
①、《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
B类保障计划的范围:由“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十二类重大疾病)”、“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 
(1)、住院补充医疗最高保障金40000元:
(2)、重大疾病最高保障金10000元:
(3)、女性特种重病最高保障金10000元
(4)、意外伤害、重残最高保障金25000元:
    ②、《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包括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
(1)补充门诊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根据约定对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负的各项合理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80元(含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70%比例赔付,全年累计给付最多为1100元;
(2)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根据协议对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负的各项合理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赔付,全年累计给付最多为1100元。
2、医保办理和理赔程序:
(1)《综合保障计划(B类)》,保障人需提供的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2、出院小结及有关大病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上海银行帐号复印件。由校工会派专人办理。保障金进入本人上海银行卡。
(2)《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理赔:邮寄或上门服务,保障金进入本人工商银行卡。
    二、关心慰问教职工方面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作为工会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会要为教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
校工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校教职工帮困基金会章程及工作原则》、《校工会关心教职工“十必访”规定》、《校工会关心慰问会员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关心困难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利益提供了制度保证。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教职工之家。
1、校工会和部门工会要加强做好日常教职工的“十关心和十必访”等有关工作。
2、校教职工帮困基金会
(1)帮困基金会的性质和宗旨:
为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社会主义大家庭中互助互爱的精神,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在生活中度过突发急难,送温暖、献爱心。特成立了校教职工帮困基金会。
(2)帮困慰问的形式:主要是一年两次集中对困难的教职工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关心慰问活动和平时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帮困补助:
办理程序:各部门工会按照校教职工帮困基金章程和帮困的对象及条件进行申报。由帮困基金会管理工作委员会讨论和审核批准。
(3)现阶段需要强化的两项工作:
第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扩大入会率,目前在部门工会主席的共同努力下,入会率达到100%的部门有管理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运输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第二是在实施帮困中希望各部门工会主席要认真排摸帮困对象,使真正需要帮助的教职工得到关心。
    三、关于教职工休息休养工作
1、教职工休息休养工作是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在校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舒适的原则,为达到调养身心之目的,工会每年都要精心组织教职工参加暑期休息休养活动。认真选择休养点,为教职工休养的组织实施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教职工游览了祖国大江南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陶冶性情、调养身心。
2、在做好教职工暑期休养工作的同时,各部门工会都要建立休养名单数据库,使每年参加休养的人员符合条件。
四、关于教职工入学入托工作方面
校工会每年会根据大学城服务办的通知为我校落户松江的教职工办理其子女在松江地区入学入托事宜。其基本条件是: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需就读的学生为其子女;
2、在松江购房或租房;
3、落户松江或已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
4、申请人子女为高中阶段以下学生。
同时,对教职工子女就读哪所学校,不一定完全符合教职工的选择,因为,松江教育局要根据教职工居住地和学校的情况统筹安排。
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我们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教职工作为搞好生活保障工作的根本宗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