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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优良的师德师风,不断提升我校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2011年“校园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工〔2011〕16号)。校工会决定以庆祝第27个教师节为契机,组织开展“校园新星”评选活动,评选我校教学新星、科研新星、管理新星、服务新星若干人。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营造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为了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校工会于5月27日在行政楼406会议室召开会议,对推荐评选工作进行部署,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田信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沈海庆、副主席陆展华以及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各部门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会议指出,评选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宗旨,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出一批爱生爱教、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引导教职工争优学优,确立为教育事业终身奋斗的远大志向,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田信灿在会上讲话。他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材料。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师德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教职工素质工程。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重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切实把有突出成果、业绩、能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