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近年来学院的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管理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教职工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更好地执行校二级民主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现结合院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和完善学院民主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丰富民主管理的形式。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扩大教职工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和实践学院民主管理工作,建立与学院行政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模式。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处,使教职工享有更广泛、更实际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2、促进依法治院,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实行二级管理是当前高校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和制度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得到了各方面广泛的认同和高度评价。加强学院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度化,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加强科学化管理;有利于推进和深化院务公开,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工会全面履行职能,突出***本职责。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院管理工作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建立有序的民主管理渠道,进一步保障教职工行驶当家作主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等方面合法权益。通过教代会的形式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和民主监督,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促进学院建设。
   二、院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
   1、学院民主管理制度,主要形式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2、学院原则上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性质、地位和职权
   1、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是:听取学院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学院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讨论通过基本单位分配、聘任聘用方案、教职工规章制度、惩奖办法和集体福利事项;民主推举或选举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民主评议行政领导等。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1、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按教职工40%左右的比例确定,最低不少于20名。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70%。
   3、学院在编教职工均有资格当选为正式代表。校级教代会代表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当然代表。教代会代表以系、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因调离、离退休等原因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代表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有代表选举产生。组长在大会开会和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代表组活动,参加组长联席会议。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是: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大会程序发表意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义务是:关心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执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6、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参加部门工会或代表组织的民主管理有关的活动。校级教代会开会期间代表可以列席学院代表团的讨论。
   7、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包括本单位党组织、行政、工会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教职工大会由所在部门工会主席主持。
   8、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的正式代表或职工出席方能召开。会议表决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须有过半数代表同意有效。
   五、工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工会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大会有关工作;筹备会议、负责会务工作;主持或参与主持会议;闭会期间召集代表或教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学院工会主席参加同级党政有关会议。
   2、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接受学校工会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200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