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近年来工程实训中心的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日趋健全和完善,发挥了与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校二级民主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现结合工程实训中心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心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完善工程实训中心民主管理制度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实际出发,,建立与工程实训中心行政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本性工作,是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处,使教职工享有更广泛更实际的民主管理权利的具体行动。
2、实行二级民主管理是当前高校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实训中心加强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度化,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中心管理体制,加强科学化管理;有利于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工会全面履行职能,突出***本职责,把民主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
3、工程实训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的,建立民主管理制度,能进一步保障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等方面合法权益。并通过教代会的形式参与中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工程实训中心。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形式、性质和职权
1、工程实训中心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形式是工程实训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
2、工程实训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心党总支的领导下,教职工参与中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中心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是:听取中心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讨论中心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讨论并通过本单位分配、聘任聘用方案、教职工规章制度、惩奖办法和集体福利事项;民主推举或选举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民主评议行政领导等。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1、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按教职工30%左右的比例确定,最低不少于15名。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50%。
3、中心在编教职工均有资格当选为正式代表。校级教代会代表是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当然代表。教代会代表以教研室、实训部、开发部、办公室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因调离、离退休等原因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代表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有代表选举产生。组长在大会开会和闭会期间负责代表组活动,参加组长联席会议。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是: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大会程序发表意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义务是:关心中心的改革和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执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6、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参加部门工会或代表组织的与民主管理有关的活动。校级教代会开会期间代表可以列席中心代表团的讨论。
7、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包括本单位党组织、行政、工会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教职工大会由所在部门工会主席主持。
8、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的正式代表或职工出席方能召开。会议表决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须有过半数代表同意有效。
四、工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工会是工程实训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大会有关工作;筹备会议、负责会务工作;主持或参与主持会议;闭会期间召集代表或教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中心工会主席参加同级党政有关会议。
2、工程实训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接受学校工会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工程实训中心民主管理大会
200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