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您好!
我校工会一年一度为全校教职工办理参加补充医疗保障工作即将开始。按照上级工会的统一要求,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校工会将为全校教职工办理参加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保的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其内容包括:1、住院补充医疗保障;2、重大疾病保障;3、女性特种重病保障;4、意外伤害、重残保障。保障对象:截止3月19日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保障期限一年(2009年3月19日——2010年3月18日)。保障费用由学校行政全额出资,校工会具体办理。
此项保障计划与原有保障计划相比扩大了保障范围,办理程序更加简便,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教职工权益。
如您愿意参加,请协助部门工会做好签名确认工作。
愿健康与您相伴,平安与您相行!
(保障责任和范围详见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址:www.shzbh.org.cn)
校工会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