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妇女小家”考核评比办法》(沪工程妇[2020]8号)

“妇女小家”建设是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女教职工活动的重要阵地,是我校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妇女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形式。为了使各部门“妇女小家”建设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海市妇联、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教育工会女工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

建设“妇女小家”要以服务本部门女性多元需求、促进女性成才发展为核心,以服务女教师、女大学生需求为重点,要准确把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成长发展的需求,并为之提供丰富多彩、科学有效的优质服务,使之成为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1.积极向部门党组织汇报本部门妇女工作情况,主动争取部门党政妇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妇女小家要做到“八有”:

一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空间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场地布局合理,环境温馨。

二有制度。具有明确的小家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借用、小家物品借用、活动开展要求等。

三有统一标识。醒目位置亮标识,可采用制作手册、实物上墙、屏幕展示等各种形式,确保相关情况和服务功能为身边群众所知晓。

四有队伍。能够凝聚一批女教职工成为活动积极分子,在活动策划、开展、联系、宣传等环节合理分工,合作推进。

五有计划和总结。工作开展主动服务学校、院部党政中心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六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动内容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受欢迎程度高。有记录、有图片、有信息并及时上报。通过宣传政策、传播知识、传递信息、联系和服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形成资源共享、互动有效、协作配合的良好氛围。

七有记录。日常工作和小家管理做到记录规范、完整,具备必要的档案材料。

八有成效。工作开展能够围绕“一家一品”提炼特色、突出成效。及时做好评优评奖情况的登记工作。

3.需求调研与诉求收集。对院部女教职工及其家庭做需求调研与排摸,了解需求分类与特点,能针对需求开展工作和服务。有意见箱、留言本等多种形式的诉求表达和意见反馈渠道,能有效收集女教职工诉求,自行推动妥善解决或及时向上级反映。

4.体现维权服务功能。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妇女权益保障相关宣传,能够有效汇集广大女教职工诉求、引导舆情、畅通沟通、化解冲突。依法依规、分类分层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生病、困难女教职工登记等有关记录,对女教职工生育、生病及时慰问,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

5.关心关爱女大学生成长成才。创新探索多元形式和载体实现“三全”育人。

二、考核评比方法

1.评比的目的是总结部门“妇女小家”建家工作,评选“先进妇女小家”。

2.部门“先进妇女小家”评比每年进行一次,由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女工委组织评比工作

3.基层妇女干部部门党组织汇报后,总结年度妇女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先进妇女小家申报表”申报材料报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4.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年组织交流评比会,申报部门现场汇报,集体评比,内容包括

1)妇女小家建设情况。

2)听取部门妇女工作报告,并根据“妇女小家评分”进行集体评议、打分。

三、考核评比结果

考核评比结果包括不合格、合格、优秀三种。经评比排名,评选出若干妇女小家授予“先进妇女小家”荣誉称号,根据年度预算情况,追加下一年度妇女小家活动经费。学校将择优推荐先进妇女小家参加上级评比交流活动。

四、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0年10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