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您好!
现将2016年《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理赔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办法
(一)平安保险公司来校理赔时间
(1)2016年3月22日(周二)
(2)2016年4月19日(周二)
(3)2016年5月17日(周二)
(4)2016年6月21日(周二)
(5)2016年7月12日(周二)
时间:上午10:00—下午2:30
地点:行政楼106室(校教工之家)
(二)发票有效时间及理赔所需材料
发票有效时间: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
1、门急诊:
(1)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2)单次就诊费用超过400元的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
2、住 院:
(1)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和药品明细单;
(3)出院小结复印件。
(注意事项:需在下列139家医院就诊,方可办理理赔:①平安保险公司指定的138家医院;②上海市皮肤科医院:武夷路196号、闸北区宝德路1278号)
二、保险利益说明
(1)补充门诊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1100元。
(2)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2000元。
(3)重大疾病保险金:初次确诊的三十种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5000元。
三、咨询电话:62078884
四、详细事项可参见《上海教委福利手册》(登录工会网站http://gh.sues.edu.cn/查看)。
愿健康与您相伴,愿平安与您同行!
校工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