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2007年度校“合格教工小家”考核、“先进教工小家”评选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我校2005—2007年度“合格教工小家”考核及“先进教工小家”的评选工作将于2007年11月至12月进行。根据我校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教工之家”的实施意见》,为表彰我校在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教职工办实事和工会自身建设中发挥作用、做出成绩的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经研究决定,在各部门工会开展评选校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教工小家”考核
    各部门工会均应参加考核,在“教工小家”建设情况书面总结的基础上,填写《2005—2007年度“合格教工小家”考评表》进行自评,经部门党组织审核后,连同书面总结交校工会办公室。

二、“先进教工小家”评选
    连续两次获得“合格教工小家”,并在某些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取得较突出成绩的部门工会,可申报参加评选。申报部门在填写《2005—2007年度“合格教工小家”考评表》(附表1)的基础上,还需填写《2005—2007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附表2),并以PPT的形式制作本部门工会“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经部门党组织审核后交校工会办公室。

三、优秀工会干部、校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范围和名额
    1、优秀工会干部从各部门工会委员会中评选产生,名额为5—6名。
    2、校工会积极分子从热心支持和参与工会工作的会员中评选产生,名额按全校会员人数的3%评选,高职学院另定。(附表3)。

四、评选条件
    1、校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作贡献;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工会业务,在工作中勇于探索,有一定的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得到教职工的信赖。
    2、校工会积极分子(附表4)
    (1)关心、热爱工会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积极参与工会工作;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工服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群众好评。

五、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按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工会小组推荐,部门工会审批,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

六、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11月上旬布置考核评选工作;
    2、11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工会的自评、推荐上报工作;
    3、12月上旬校工会组织评选小组进行复核;
    4、12月中下旬校工会组织召开“2005-2007年度先进教工小家考评会”;
    5、12月底前召开建家工作总结表彰会。

七、上报材料要求
    1、校优秀工会干部由部门推荐,由校工会组织集体讨论、评选。推荐材料要求以写实为主,800字左右,用四号宋体,A4纸,一式二份。
    2、校工会积极分子填写登记表,事迹简明扼要,200字左右。
以上材料书面和电子版本各一份于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前交校工会办公室。

八、表彰和奖励
    校工会将召开“教工之家”总结表彰会,颁布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1、为获得“先进教工小家”称号的部门工会颁发证书,并对“教工小家”的建设给予进一步的资金支持。
    2、对连续两次获得“先进教工小家”称号的部门工会,由校工会组织推荐申报上海市科教工会“模范教工小家”。

附件中的表格可在FTP://202.121.127.206/工会里下载。

附件:
1、2005-2007年度“合格教工小家”考评表
2、2005-2007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
3、2005-2007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校工会
                                         2007年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