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的
公 示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沪工总基〔2016〕333号)文件精神,经各基层工会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征求会员群众意见、相关党组织同意,并经过校工会常委会会议审查,拟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申报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1.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社会科学学院工会
2.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沈海庆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至12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电话:6779125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