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健美操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健美操协会,是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领导下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职工健美操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的健身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团结组织全校教职工健美操,积极开展健美操健身活动,组织校内外比赛交流,提高技艺,陶冶情操,外增体质,内增素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会员
会员分固定会员和临时会员。如无特指,以下提到的会员都为固定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健美操健身活动,但不入会者为临时会员。本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健美操健身活动,有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经常参加协会活动。
(2)、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3)、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第六条:会员入会
如有意加入协会,应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并以临时会员身份参加协会三次以上活动并通过入会考核后,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
第七条: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时需向协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力:参加会员大会、选举协会执委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协会成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第九条:会员纪律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协会请假。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活动并且不主动与协会保持联络、而协会以其预留的联络方法与之无法联络的会员,如这种状态超过2个月,即视为自动离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协会将劝其退会。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十条:协会定期组织的活动
(1)协会定期组织每周一次健美操健身活动,会员可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协会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
(2)固定的健美操健身活动时间及地点:每周二16:45—18:00,体育馆121室。
第十一条:协会不定期组织的活动
(1)邀请教练指导训练,组织观摩高水平健美操健身比赛。
(2)同兄弟健美操健身团体进行友谊比赛及参加市内业余比赛。
第十二条:活动注意事项
(1)临时会员活动前应先到值班会员处签到。
(2)协会提供活动场地,其他物品请自备。
(3)活动时,所有人员均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视情选定具体日期。大会由执委员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为行使表决权,会员大会决议须到会会员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的职责主要有:
(1)审议由执委会起草的章程;
(2)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进行换届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执委会,任期为一年;
(4)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执委会成员构成及职责
会 长:协会最高领导,领导执委会开展工作。
副 会 长:协助会长开展执委会工作。
生活委员:负责管理协会的所有资金,定期向执委会和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和协会采购,内部事务的后勤保障。
组织委员:负责协会现场活动的训练、对内、对外比赛的筹划和组织。
宣传委员:负责协会活动的对内、对外的宣传、联络。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十六条:协会资金
协会资金来源:
1、学校工会提供的活动经费。
2、协会获得的各种赞助。
第十七条:会费细则
1、用途:会费用于支付指导教练兼课费和零支。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
1、协会资金由协会生活委员统一管理和使用。
3、生活委员定期向执委会和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报告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执委会。
第二十条:执委员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第二十一条: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表决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协会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健美操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健美操协会,是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领导下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职工健美操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的健身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团结组织全校教职工健美操,积极开展健美操健身活动,组织校内外比赛交流,提高技艺,陶冶情操,外增体质,内增素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会员
会员分固定会员和临时会员。如无特指,以下提到的会员都为固定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健美操健身活动,但不入会者为临时会员。本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健美操健身活动,有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经常参加协会活动。
(2)、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3)、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第六条:会员入会
如有意加入协会,应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并以临时会员身份参加协会三次以上活动并通过入会考核后,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
第七条: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时需向协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力:参加会员大会、选举协会执委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协会成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第九条:会员纪律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协会请假。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活动并且不主动与协会保持联络、而协会以其预留的联络方法与之无法联络的会员,如这种状态超过2个月,即视为自动离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协会将劝其退会。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十条:协会定期组织的活动
(1)协会定期组织每周一次健美操健身活动,会员可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协会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
(2)固定的健美操健身活动时间及地点:每周二16:45—18:00,体育馆121室。
第十一条:协会不定期组织的活动
(1)邀请教练指导训练,组织观摩高水平健美操健身比赛。
(2)同兄弟健美操健身团体进行友谊比赛及参加市内业余比赛。
第十二条:活动注意事项
(1)临时会员活动前应先到值班会员处签到。
(2)协会提供活动场地,其他物品请自备。
(3)活动时,所有人员均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视情选定具体日期。大会由执委员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为行使表决权,会员大会决议须到会会员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的职责主要有:
(1)审议由执委会起草的章程;
(2)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进行换届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执委会,任期为一年;
(4)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执委会成员构成及职责
会 长:协会最高领导,领导执委会开展工作。
副 会 长:协助会长开展执委会工作。
生活委员:负责管理协会的所有资金,定期向执委会和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和协会采购,内部事务的后勤保障。
组织委员:负责协会现场活动的训练、对内、对外比赛的筹划和组织。
宣传委员:负责协会活动的对内、对外的宣传、联络。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十六条:协会资金
协会资金来源:
1、学校工会提供的活动经费。
2、协会获得的各种赞助。
第十七条:会费细则
1、用途:会费用于支付指导教练兼课费和零支。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
1、协会资金由协会生活委员统一管理和使用。
3、生活委员定期向执委会和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报告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执委会。
第二十条:执委员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第二十一条: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表决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健美操协会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