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教职工多层次保障体系科学化、现代化,加强教职工帮扶力度,增强教职工防范风险能力,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调整本市教育系统实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沪教工[2019]14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了招标工作,2019年度教师补充医保确定由新华保险公司承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参保情况介绍
学校是上海市首批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医保”单位,实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长达17年,现已成为学校广大教职工多级多层医疗保障的重要一环。2018年度,学校从降低“门诊医疗保险金”免赔额、提高首发重大病理赔金、扩大就诊机构覆盖面三方面优化了教师补充医保方案。全校共1452人参加补充医保计划,其中学校补贴26.14万元,个人承担11.62万元,参保率从上一保险周期的79.1%提升至85.4%。925人次获益累计66.89万元,理赔率达到130%,补充医保已成为广大教职工最关注的服务项目之一,在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增强患病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19年度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方案说明
1、参保对象: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才派遣)可自愿参加。
2、保险费用: 480元/人/年。其中,个人承担80元/年,其余由学校承担。
3、保险时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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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括号内数字为2018年度260元保险方案的保险利益,其他数字为2019年度480元保险方案的保险利益)
5、门诊住院指定医院:上海市一级和一级以上公立医院、校医院。
6、理赔方式:每月上门理赔、门诊微信理赔(详见附件2)
(注:住院发票仍以线下方式提交)
7、门急诊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对应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注:挂号费发票不予报销)。
8、住院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9、赔付账户:现统一为中国建设银行(由财务处提供数据)。
10、若需要退还门急诊、住院发票原件则需附上发票所对应的复印件,并在个人索赔申请书上写上“退发票”字样。
三、参保缴费时间及操作方法
为了便于参保教职工缴费,规范工会费用收缴、管理的相关工作,本次参保仍将通过建设银行APP自主缴纳(详见附件1)。
缴费时间:2019年9月6日(周五)、9月7日(周六)、9月8日(周日)、9月9日(周一)15:00
为更好服务教职工,协助指导APP操作使用,建设银行将于9月6日(周五)9:00-15:00在松江校区教学楼A楼和B楼之间的E银行提供手机支付开通服务,请需要办理业务的老师带好身份证、建设银行卡、本人手机(限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咨询或办理。
四、2019年下半年保险理赔上门服务安排
2019年10月22日(周二)
2019年11月19日(周二)
2019年12月24日(周二)
2020年1月7日(周二)
具体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3:00
服务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106室(校教工之家)
门急诊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发票对应的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挂号费发票不予报销)
住院理赔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五、2018年度新华保险理赔工作后续安排
为保障教职工保险利益,上一参保年度(2018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发票报销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请有需要的教职工尽快完成理赔。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巍 联系电话:67791254
邮箱:gh@sues.edu.cn 地 址:行政楼507室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