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师补充医疗保险上门理赔的通知

发布者:魏巍发布时间:2016-09-13浏览次数:368

各位老师:

您好!

现将2016年《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理赔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办法:

 (一)平安保险公司来校理赔时间

 (1)2016年9月20日(周二)

 (2)2016年10月25日(周二)

 (3)2016年11月22日(周二)

 (4)2016年12月20日(周二)

 (5)2017年1月9日(周二)

上午10:00—下午2:30地点:行政楼106室(校教工之家)

     (二)发票有效时间及理赔所需材料:

     发票时间2016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

     门急诊:

  (1)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2)单次就诊费用超过400元的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

院:

  (1)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和药品明细单;

  (3)出院小结复印件。

(注意事项:需在下列139家医院就诊,方可办理理赔:平安保险公司指定的138家医院;上海市皮肤科医院:武夷路196号、闸北区宝德路1278号)

  二、保险利益说明:

 (1)补充门诊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1400元。

    (2)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额为2600元。

    (3)重大疾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15000元。

     三、咨询电话:62078884、62078654(校外)。67791254(工会维权保障部)。

     四、详细参保事项可参见中国平安2016年《上海教委福利手册》

登录工会网站http://202.121.126.214/_s146/b6/31/c10760a112177/page.psp查看)。

     友情提示: 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发票报销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校工会

2016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