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 校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赵琪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彰显上海城市精神和上海女教职工时代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女教职工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巾帼建功。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校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全校教职工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

(二)推荐评选名额:

校三八红旗手评选名额:6―10

校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名额:6―10

各部门可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学校将在此基础上评选产生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各1-2个)推荐名单。

二、推荐评选条件

凡在本市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年满18周岁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一)三八红旗手推荐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手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含在上海工作的港澳台籍女性,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241231日,在沪工作一般须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须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勇挑重担,本领过硬,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积极投身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和实践,推动科技创新攻关,为推动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国作出较大贡献。

4.推荐参评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除应符合以上评选条件外,原则上须曾获校三八红旗手或校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二)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显著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在上海落实推进“五个中心”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4.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推荐参评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除应符合以上评选条件外,原则上须曾获校三八红旗集体或校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好中选优,严格履行民主程序

各部门应在党组织领导下,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基层单位组织民主推荐。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程序公平。

(二)把准评选导向,聚焦重点一线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挖掘新时代新征程中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为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五大新城”“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重要贡献的巾帼典型。充分考虑代表性,向一线女教职工倾斜。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从严审核把关,注重宣传培育

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推荐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匿违法违纪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同时,应将推荐评比与典型培育宣传相结合,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评选对象应按要求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1234),先进事迹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字数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

四、工作安排

评选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请报送附件1256,推荐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请报送附件3456。以上均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签字并盖章。参评三八红旗手,须同时提交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电子版1张、工作照(参评三八红旗集体需提供)或生活照(横版、1MB以上)电子版1张。

电子版材料请以“部门简称+系统或校个人/集体名称”命名,发送至gh@sues.edu.cn

以上材料请于1219日前统一报送。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将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校工会(妇工委)分别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霞、魏巍         联系电话:67791439

   箱:gh@sues.edu.cn         址:行政楼505

附件: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5《三八红旗手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三八红旗集体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校妇女工作委员会

                                                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