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在编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虞抒叶发布时间:2021-06-16浏览次数:1819



各学院(部、中心)、各相关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沪府办 [2017]5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1暑期教工休养的通知,受人事部门委托,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学校成立教职工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单位班子成员和工会主席共同担任。按照“组织安排、方案公开;定点管理、休养为主”的原则,做好疗休养工作。

2.每个疗休养团只安排在一个居住点,不予变动,以休养为主,可适当安排参观考察。应选择适宜疗休养的地方开展疗休养活动。

3.疗休养的费用从学校福利费中列支,不允许报销景区费用,不允许以货币、实物、有价卡券等任何形式发放或报销疗休养费用,不允许系带家属及其他人员等参加疗休养。

二、疗休养人员条件

疗休养人数拟定226人,在部门名额范围内,凡符合如下条件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才派遣)可通过暑期休养网上平台报名:

1.工作满5年以上;

2.原则上四年内不重复安排,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8天(含往返路程);

3.参加无偿献血的教职工奖励休养一次,2020年、2021有效;

4.临近退休的教职工可优先选择路线(包括2020-2021年已退休/临退休且符合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

5.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可参加本市组织的疗休养,不占学校本轮次个人疗休养指标。

6.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应接种疫苗并完成相应接种剂量。

三、疗休养防疫工作要求

总要求:符合学校、上海市教委以及疗休养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教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领队和休养员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2.对承接方提出要求。承接旅行社在发团前提供接送机人员、疗休养点司机、导游等接待人员的健康码和接种疫苗证明。休养过程中,各领队核对接待人员的健康码和接种疫苗证明;

3.休养员疫苗接种要求。休养员应接种疫苗并完成相应接种剂量,组团时查验、登记接种信息(健康云公众号、健康云小程序上均可显示接种记录),没有接种疫苗或未完成相应接种剂量的休养员,按照教育工会要求,今年不得参加疗休养;

4.疗休养期间防疫措施。休养员应遵守在人员密集地区佩带口罩,勤洗手消毒、使用公筷就餐等防疫措施;

5.疗休养路线选择。选择疗休养线路中,优选有备选路线的旅行社。如发生高、中风险疫情的地区,尚未出发的应中止前往和避免途经;

6.应对疗休养所在地或途经所在地突发疫情措施。尚未回程的,应根据当地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做好核酸检测,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回沪后根据防疫相关规定做好居家观察或隔离措施;

7.应对疗休养途中发现有疑似病情措施。休养员要及时隔离,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开展救治,密切接触人员要根据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和上海市教育工会报告;

8.疗休养回程后,如休养所在地或途经地区近期发生高、中风险疫情的措施。要及时向本单位报告,自觉做好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等措施。

、疗休养时间及路线

20217月底和8月中旬。路线详见附件1

、组团方式

学校统一组团和学科、教学、管理等团队及学院集体组团相结合

、网上报名方式

校内登录,请使用电脑登录360或谷歌浏览器,在“校园网/服务门户/常用事务/添加/暑期休养”参与网上休养平台报名。

校外登录,需通过“校园网/加密入口/VPN远程接入系统/工号登录”,请使用电脑登录360或谷歌浏览器。

、疗休养费用

休养费和参观费:在职在编含人才派遣教职工学校补贴4000/人,休养费超出部分和参观费用个人自付。

  1. 工作安排

2021年暑期疗休养方案,经学校教职工疗休养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2021年暑期疗休养工作小组会议投票确定4条疗休养路线,具体报名安排如下:

617120061810002020年和2021年已退休/临退休且符合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20202021献血教职工优先报名;

61812006211600:开放报名系统,按照部门名额指标详见附件2报名,请尽可能选择未报满的团以确保报名成功。

当系统提示“部门分配名额已满”状态时,则无法超名额提交,只有在其他部门未报满有多余名额时,才有二次统筹报名机会。

当提交申请后系统提示休养团人数已满时,只有在该团出现多余名额时,才有可能调剂,调剂不一定保证成功;

621日至622日:由部门工会主席核实并收集报名成功休养人员疫苗接种相关信息(健康云公众号、健康云小程序上均可显示接种记录);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h@sues.edu.cn

621623日:复核休养人员资格(含查验疫苗接种信息全面统筹并确定疗休养名单,与旅行社签订暑期疗休养协议;

624630日:完成组团工作,召开领队会议、休养会议,APP收缴休养费,办理出行手续和票证,做好各项准备;

7月底8月初:疗休养团出发。

9月中下旬,召开疗休养工作总结会。

、相关要求

1.四年内不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视作自动放弃。

2.报名参加疗休养且已经确认付费后,因工作原因无法成行的,由学院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证明,视为未参加疗休养,退还个人自费部分因私,个人需承担自费部分费用,视为已享受一次疗休养。但因以下不可抗拒原因,不占用疗休养机会:

 ①休养员或直系亲属身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且经医生诊断需要接受住院治疗;

 ②休养员发生正常妊娠导致不适宜休养;

 ③休养员或其直系亲属骨折导致不适宜休养;

 ④休养出发前一星期内休养出发地、或休养目的地发生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传染病;

 ⑤休养员的家庭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第三方犯罪行为导致严重损失,并且休养员必须与警方合作进行调查或在场评估损失。

 ⑥其他经疗休养工作小组讨论确定的情况。

3.高职学院(高技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参照此通知精神安排。

、其他

1.本通知和附件请至服务门户/部门公告栏下载。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联系电话:67795125

工会邮箱:gh@sues.edu.cn         地     址:行政楼507


附件:

附件1:2021年在编教职工暑期疗休养路线安排.xls

附件2:2021年在编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各部门名额分配表.xlsx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