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魏巍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84

各部门工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委会关于“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方案已下达,资助的对象主要为教育系统 40 岁以下优秀青年女教师,现将资助的项目及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1、家庭服务补贴费:对象为 40 岁以下的女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每人每年1200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对象为40岁以下,进学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教职工生育,当年申请。每人补贴 1500元。

    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对象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奖励金额每项 500 ― 2000 元。

    4、单亲生活困难补贴:单亲(需抚养孩子者),副高以上职称,生活困难,年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可以申请,每年补助 1000 元。

“资助金”每半年校工会向市教育系统妇委会申报一次(时间为 6 月、12 月,生育补贴可当月申报)。本通知精神从 2003  1  1 日开始实施。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校工会统一上报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审批,经批准后由妇委会发放补贴,校工会一比一配套。

 申请时间:每年6月初、12月初。

 关于建立“校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实施意见.docx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163月

说明:各类表格也可从FTP/工会/下载专区/妇女工作内下载

 1、申请《家庭服务补贴费》(申请表(家庭服务补贴专用).doc)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职称证书(正高)复印件。

2、申请《生育补贴费》(申请表(生育、哺育生活补贴专用).doc)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孩子出生证复印件。

3、申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申请表(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专用).doc)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亲生活困难补贴》(申请表(单亲生活困难补贴专用).doc)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