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三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和校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琪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12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团结引领教育系统广大家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展现上海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昂扬姿态,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三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妇〔202312号)精神,学校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校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推荐、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

(二)推荐、评选名额

  系统拟评选50对,提名奖20对;本校可推荐1-2对。

(三)推荐、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二、教育系统第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

(一)推荐、评选范围

  女方仍在教育系统工作且男方仍在职在岗,曾荣获往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家庭。

(二)推荐、评选名额

 系统拟评选20对,提名奖10对;本校可推荐1对。

(三)推荐、评选条件

1、注重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新风尚,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始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周围人学习的楷模;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善于营造和谐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夫妻携手,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宜。

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在职在岗,连续婚龄达8年及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名额

 按照20%的差额比例,评选不超过8对。

(三)推荐、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四、评选要求和办法

 (一)评选工作在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广泛发动,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民主推荐。

 (二)各部门工会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1对夫妇。夫妇不在同一部门的,以女方所在部门推荐为主。

 新推荐的夫妇原则上不作为上海教育系统级推荐对象。

 历届校模范佳侣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推荐对象,可推荐申报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历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含提名奖)原则上不再作为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对象,可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  

 (三)各部门请于1116日(周四)下午3点前按要求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1、电子材料:

 (1)《推荐登记表》(申报市教育系统级填附件1或者附件2申报校级填附件3

 (2)《详细事迹》(1500字内、标题为“**夫妇详细事迹”,全文宋体四号、正反面打印)

 (3照片2(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

 (4)《信息汇总表》附件4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gh@sues.edu.cn(文件请以“系统佳侣/系统最美家庭(标兵)/校佳侣+部门+申报夫妇姓名”命名)

2、纸质材料:

 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05)。

 (四)附件1、附件2、附件3推荐登记表”中“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栏须描述被推荐人近五年(2019-2023)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一般为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介绍

 (五)评审与推荐上报。学校将召开评审会,确定校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候选对象、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对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18621123123

 邮  箱:gh@sues.edu.cn        地  址:行政楼505



 附件:

附件1-《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上海市教育系统第三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4-《申报系统模范佳侣、最美家庭、校模范佳侣信息汇总表》.xlsx


                       工会(妇工委)

                                          20231115